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
根据《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二十五号)和《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国知发法字[2002]131号)的规定,决定成立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组成人员为:
主任委员:吴伯明
委 员:尹新天、鲍炎炎、王芸、安京生、郭晓东、吴秉芬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