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酒行政诉讼案-行政案例-佰网-/law
首页 | 新闻 | 体育 | 法律 | 理财 | 汽车 | 教育 | 出国 | 军事 | 电影 | 科技 | 创业 | 房 产 | 域名空间
电影 | 手机 | 游戏 | 娱乐 | 两性 | 美媚 | 女性 | 家居 | 健康 | 情感 | 文学 | 音乐 | 摄 影 | 深夜谈鬼
旅游 | 模特 | 古玩 | 幽默 | 星座 | 图吧 | 美食 | 农业 | 明星 | 潮流 | 财经 | 漫画 | 视频 | 骗术揭密
现在位置:佰网->法律频道->案例判决->行政案例
销售假酒行政诉讼案
时间:2007-6-5 11:01:29 来源:佰网 作者: 编辑: 【关闭

     一、案情简介

  1997年8月22日,某市技术监督局(简称市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某糖酒批发公司(以下称批发公司)销售的五粮液、剑南春酒的标签有异样,初步判定为假酒。执法人员当即抽取四瓶样品,并就地封存五粮液酒240瓶,剑南春酒120瓶,封存期限七天。余下的两种同类酒分别为50瓶和40瓶,经批发公司请求,未予以封存。

  次日,市局将酒样分别寄酒厂鉴定。

  9月4日,市局在将鉴定报告送达批发公司的同时,又下达了续封通知。由于仓库保管员当时不在,执法人员未能到原封存现场查验。鉴定报告注明的内容是:“所送检的两瓶样品属假冒我厂产品”。随后市局决定立案调查。

  据批发公司经理供述:这两种酒是不久前从某单位分两次购进的,由于货款尚未支付,因此对方尚未开具销售发票。五粮液酒共购进312瓶,进货价260元/瓶,批发价280元/瓶,剑南春酒实际购进168瓶,进货价130元/瓶,批发价150元/瓶。

  二、处理结果

  9月10日,市局在调查得知批发公司已将全部所封产品拆封销售后,没有再作进一步调查,即于9月15日对批发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决定认定批发公司销售假冒五粮液酒290瓶和假冒剑南春酒160瓶;认定其擅自将封存产品拆封销售。依据《某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生产者销售者销售产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和第三十六条“擅自启封、转移、隐匿、销毁被封存产品等有关证据,拒绝提供样品和有关材料,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的,责令改正,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被封存产品不能如数恢复被封存状态时,视为已销售产品处理”之规定,作出:

  ①没收违法所得105200元,并处违法所得两倍罚款210400元:②对擅自启封被封产品行为处以20000元罚款,合并罚没款335600元。

  批发公司不服处罚,告至当地法院,法院经审理,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了市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三、分析意见

  综观此案,市局行政诉讼败诉的主要原因有几个方面;

  第一,认定批发公司销售假酒的违法事实证据不充分。就此案而言,最重要、最有证明力的证据是鉴定报告。首先,鉴定报告自身有缺陷。两个酒厂虽然在报告中判定市局送检的酒样是假冒品,但报告却忽视标注两个重要内容,即样品的生产日期与产品批号以及样品封样签是否完好无损,这就严重影响了所检样品与全部封存产品之间的关联性。作为一个完整证据,必须具备三个要素,即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缺少其中一个,就会丧失证明力。由此可见,因无法说清酒样与批发公司所销售的产品之间存在必然联系,尽管样品是假酒,也不能证明批发公司销售的五粮液、剑南春就是假酒。

  其次,市局在制作现场笔录和填写抽样单时,同样犯了与上述类似的错误。没有记录库存产品的生产日期和产品批号,也没有说明全部产品是否为同“批次产品,这就导致即使鉴定结论成立,也不能证明所有的洒都是假酒。而市局所留存备检的样品,充其量也只能证明其本身是否为假酒。

  再者,鉴定报告是被假冒企业出具的,其真实性应当由技术监督部门认定。但办案过程中缺少这一环节的工作。

  第二,认定批发公司擅自将被封存产品转移的违法事实不能成立。市局在8月22日检查时,所作出的封存期限为七天的决定,其有效期截止8月30日终结,也就是说,8月30日之后,封存决定已丧失了原有的强制性效力。就行政封存的性质而言,它是特定行政主体所拥有的限制行政管理相对人财产自由,并受法律约束的一项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具有约束力的决定,在一定期间内,行政相对人必须履行不得擅自拆封的义务,否则,将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超过封存期限,行政相对人已没有责任履行这一义务。也就是说,8月30日封存期届满,8月31日开始,批发公司有权自行处置已实际自行解封的五粮液和剑南春酒。虽然前面提到执法人员曾口头要求批发公司不得转移封存产品,也不能阻止该公司因自动解封而处置产品的权利,除非收到续封通知书,因为封存和续封都是一种要式行为。

  9月4日,市局下达了正式续封通知,虽然迟了一些,但是这毕竟是一次极好的采取补救措施的机会。令人遗憾的是执法人员并没有查看封存现场,由于缺乏批发公司在封存有效期间擅自拆封转移产品的证据,更重要的是该公司又存在四天的自由处置产品的时间,因此不能认定其擅自转移销售产品的违法事实成立。

  第三,对案件事实缺乏全面调查,程序上存在一定问题。办理行政执法案件,必须对主要事实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这是行政处罚合法性与合理性的前提和基础。不难看出,市局对该案的调查是片面的和不充分的。如现场检查工作不全面,忽视了对全部产品情况的检查和记录;在发现产品已被转移后,又义气用事,没有开展追踪调查;一些重要书证,包括进货发票、入库记录等亦没有很好的收集,导致证据残缺不全,形成不了证据链环。在执行办案程序问题上,同样存在严重缺陷。主要是:①第二次封存时,不检查现场和制作笔录,导致相关证据失去应有效力;②未能充分听取批发公司对鉴定结果的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当事人对鉴定结论如有异议,有申请复检的权利,而市局在5:达检验报告的第十三日,即就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这显然是对批发公司权利的剥夺,有悖于常理;②在调查并不充分、证据亦不充足的情况下,市局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违背了“先取证、后处罚”的原则。


  第四,当一个违法行为可以适用一部法律中的两条罚则实施处罚时,应当考虑“吸纳”和“择重”原则。就本案的行政处罚决定而言,某市局对批发公司“擅自启封转移”作了一次2万元罚款,又按地方法规中“被封存产品不能如数恢复被封存状态时,视为已销售产品处理”作了又一次210400元的罚款(违法所得的两倍)。如果按“视为销售产品处理”的规定处罚,完全可以把“擅自转移”作为“种严重情节考虑,在自由裁量中选择高于两倍以上的罚款。这样不仅可以吸纳“擅自转移”的处罚内容,也体现了执法的合理性,避免了重复处罚。

汶川512地震专题 免费情 色片 性感美女图片吧 免费连续剧
丝袜美腿妹妹 性与早餐 龙虎门 闯关东
美女的烦恼 沉睡的青春 投名状[最 新发布] 18禁不禁
外遇的好日子 处 女心经 男儿本色 越 狱第三季
谁和她睡觉了 香蕉成熟时 青纯美女 美女自拍图片
发表评论 相关信息
用户:
查看评论
留言:
验证码:
* 请各位网友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新闻搜索
标题:
最新信息
 
版权 © 佰网 www.hb666.com 所有 综合门户站点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或镜像
总部销售:0710-3851666 3878666 3858555   传真:0710-3422571   数据机房:0710-3178666
 全国销售服务电话:400-6760-688   合作Email:admin@hb666.com   销售Email:666@hb666.com
佰网公司旗下运营站点: 佰网门户(www.hb666.com) 佰网数据(www.hb666.net) 佰网广告联盟(www.556.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