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幢28户居民的住宅楼交付使用不到一年,就出现多处大梁开裂现象,经鉴定确认为危房并拆除重建。10月8日,浙江省余姚市质监站原站长冯其标在工程质量监管中因犯玩忽职守罪,被该市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1994年9月至1995年8月,无任何建筑资质的包工头王某通过挂靠某公司,承包施工余姚市富巷新城小区4号住宅楼。王某在施工中严重偷工减料,造成该住宅楼在主体施工过程中即出现承重梁开裂等严重质量问题。身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的冯其标明知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隐患,却怠于把关,并授意开发商向设计单位索要大梁问题“不影响质量”的证明用以推卸责任,使该楼房主体验收得以通过。
在1995年8月的竣工验收中,素来爱做“老好人”、“不喜欢给人难处”的冯其标明知该楼房是个“豆腐渣工程”,却指使该工程现场土建监督员朱某在工程质量评定表中填写“定为合格”字样,并由冯其标本人直接加盖质监站印章,使竣工验收得以“顺利”通过。
1996年该楼房住户入住后,便发现大梁有严重质量问题。建设单位某房地产公司不但损失了70余万元的原工程造价款,还不得不在退房的同时向28户住户额外补偿市场差价16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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