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关于胎儿继承权的规定-家庭篇-佰网-/law
首页 | 新闻 | 体育 | 法律 | 理财 | 汽车 | 教育 | 出国 | 军事 | 电影 | 科技 | 创业 | 房 产 | 域名空间
电影 | 手机 | 游戏 | 娱乐 | 两性 | 美媚 | 女性 | 家居 | 健康 | 情感 | 文学 | 音乐 | 摄 影 | 深夜谈鬼
旅游 | 模特 | 古玩 | 幽默 | 星座 | 图吧 | 美食 | 农业 | 明星 | 潮流 | 财经 | 漫画 | 视频 | 骗术揭密
现在位置:佰网->法律频道->白领与法->家庭篇
我国法律关于胎儿继承权的规定
时间:2007-1-13 9:47:50 来源:佰网 作者: 编辑: 【关闭

我国继承法作了明确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按照这一规定,应当为胎儿保留应继份额。如果将来胎儿生出时存活,所保留的一份遗产可归其继承;如果出生的是死胎,那么所保留的份额,仍应按照原来的分配办法,由其他继承人予以分割。因此,可以据此认为,胎儿具有继承能力,享有继承权。

汶川512地震专题 免费情 色片 性感美女图片吧 免费连续剧
丝袜美腿妹妹 性与早餐 龙虎门 闯关东
美女的烦恼 沉睡的青春 投名状[最 新发布] 18禁不禁
外遇的好日子 处 女心经 男儿本色 越 狱第三季
谁和她睡觉了 香蕉成熟时 青纯美女 美女自拍图片
发表评论 相关信息
用户:
查看评论
留言:
验证码:
* 请各位网友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新闻搜索
标题:
最新信息
 
版权 © 佰网 www.hb666.com 所有 综合门户站点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或镜像
总部销售:0710-3851666 3878666 3858555   传真:0710-3422571   数据机房:0710-3178666
 全国销售服务电话:400-6760-688   合作Email:admin@hb666.com   销售Email:666@hb666.com
佰网公司旗下运营站点: 佰网门户(www.hb666.com) 佰网数据(www.hb666.net) 佰网广告联盟(www.556.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