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攀(评论员)
身患脑瘤的女孩得到奥一网友热情的帮助,两次上街募捐,最终筹到15万元善款。当时组织方和小娟口头协议,治疗小娟剩下的钱将转捐给其他更需要帮助的人。今年6月,小娟在北京手术成功,回深后于7月24日带着剩下的10万元回了山西老家。募捐组织者担忧,小娟事件后,还有多少人愿意为萍水相逢的人募捐。(8月8日《南方都市报》)
女孩身患脑瘤,网友组织捐款,大家爱心涌动,女孩手术成功——这是一个感人的爱心故事。但,女孩手术成功后并没有按照口头协议将余款转捐给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而是“带着剩下的10万元回了山西老家”,面对网友的询问,不回短信、不接电话,偶尔接通,女孩妈妈还威胁网友“再骚扰的话就要报警”。这一结局大煞风景,更刺痛了许多善良的心。
突然想到了把乞讨来的百元大钞转捐给病友的残疾乞丐——陈春伟。2006年11月20日,深圳华强北街头,两百多名网友为因血管崩裂而入院的网友玲玲募捐。陈春伟就在不远处,这时,一位中年老外拿出钱包里的一张百元大钞,随手给了他。半分钟之后,陈春伟一瘸一瘸艰难走到30米外的一个募捐箱边上,将这张百元大钞塞进了募捐箱,随即转身离去。
陈春伟感动了在场的所有人,引起强烈反响,连他也说“都被自己感动哭了”,面对记者采访,他只说“她(患病女孩)比我更可怜”。尽管山西患病女孩不是陈春伟帮助的那个女孩,但同样是网友募捐、同样是患病女孩、同样是发生在深圳,甚至同样是发生在华强北街头,陈春伟如果知道山西这名患病女孩在病愈后将余款带回了家,他会作何感想?
一个是残疾乞丐,刚刚乞讨来百元大钞,就可以转捐给患病女孩;一个是患病女孩,在社会爱心救助下手术成功,就违背当时转捐的承诺,把10万元据为己有,还认为募捐组织者的询问是一种“骚扰”。如此对比,让人寒心。一个残疾乞丐,尚且认识到“她(患病女孩)比我更可怜”,但一个曾经遭受病魔折磨的女孩就那么容易“好了伤疤忘了痛”。
对于富人来说,一张百元大钞不过是财富的多少分之一而已,而对于陈春伟来说,却是百分之百,捐出后就成零,甚至负数——意味着还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如果不是一颗爱心,又有谁愿意冒着挨饿的风险把自己乞讨来的钱捐出来呢?如果看到山西女孩拿着爱心捐款回家,“和爸爸每天睡在屋檐下”,“一般早上都不吃饭的”的陈春伟还会不会觉得别人更可怜?
由于余款转捐是口头协议,不具有法律作用,网友想要回捐款,没有法律依据。就连律师也说,“这是一笔良心账”。律师建议,“在募捐前对捐款的使用达成一个明确的书面合同,有了书面协议进行约束,应当可以进行追讨”。我相信,有了深刻教训的募捐者会在以后类似活动中多个心眼。但这个并不完美的爱心故事,对社会爱心的伤害,是无法挽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