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10月开始,物价指数出现猛烈上扬势头。而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的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及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仍处于平稳、适度区间。面对这样的情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切不可坐视观望,要从降低采购成本、节约财政资金的角度出发,加强政府采购市场调查和预测分析,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有效地防范政府采购价格上涨风险。
市场价格调查是先导。面对物价上涨的政府采购市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市场价格行情调查,收集、整理、传输、储存政府采购市场的价格信息。一方面要全面掌握采购需求,合理确定采购价格,以各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为依据,以满足采购人的需求为导向,对采购项目的预算价加以详细分析,充分考虑市场价格与相关费用等因素,并根据公共消费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数量计算出的实时社会平均价格,综合分析采购成本,合理确定采购价格上限,保持价格弹性空间,作为采购价格的“控制数”。
另一方面要全面掌握公共消费品的来源、价格、质量技术参数的最新动态,要对供应商的销售价格了如指掌。政府采购要保证供应商有利可赚,但不是放纵其进行价格欺诈、垄断、哄抬物价、漫天要价,而是要求供应商在获得合理利润的基础上,作出最优惠的报价和提供优质服务,去战胜竞争对手,充分满足采购需求。监管部门要加强公共消费品的供求状况调查,及时掌握实时的市场价格,加强对公共消费品的价格跟踪,掌握好市场动态的第一手资料和基础数据,为政府采购预测分析提供可靠的依据。
价格分析预测是基础。有了市场调查的相关价格信息及数据资料,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加强公共消费品的价格预测分析,科学分析价格上涨的因素,全面预测市场价格动态。一方面要根据社会平均价格和政府采购项目预算价格,统计分析价格的合理上涨。政府采购决不是让供应商做亏本买卖、赔本生意,公共消费品的合理浮动是正常的市场行为。有利润空间时,供应商会采取低价策略促销让利;经营成本上涨时,适当价格上调。供应商因原材料价格、劳动力工资水平等上涨为缓解涨价压力,保证合理利润而提高公共消费品的价格,是情有可原的。
另一方面要力求准确预测未来一定时期内公共消费品的价格动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运用市场规则和价值规律,依据政府采购价格波动幅度,把脉价格动态,科学合理预测政府采购市场的价格,确定好采购预期目标,掌握采购成本情况,预测未来的政府采购效益,为建立政府采购价格控制体系提供情报,为采购价格数据信息的利用和资源开发、为采购决策和政府决策提供准确资料,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调节国民经济运行,支持国内企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以得力措施掌控价格是保障。 有了政府采购市场价格预测资料,比较政府采购预算价格、采购市场实时社会平均价格、市场预测价格,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就该对政府采购市场价格动态实时监控,“对症下药”,从而实现节约财政资金,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现物有所值、物美价廉的采购价值目标。
一是允许供应商在合理的幅度内提高公共消费品的价格。物价上涨,原材料、劳动力等因素的上涨,会直接引起供应商生产经营成本的上涨,应当允许供应商在保证合理的前提下,在实时市场平均价允许的范围以内,适当提高公共消费品的价格,从而提高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维护好供应商的合法利益。
二是运用公开透明的政府采购手段,吸引众多的供应商在报价上采取优惠策略,在采购价格上作出诚信的让步,充分展示价格竞争优势,挤掉采购价格中虚高的“水分”,从而实现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节约财政资金。
三是改革政府采购价格评审方法和评分标准,合理确定价格分值权重,促进评审专家依法评审。要将多种评审方法加以综合运用,取长补短、优化组合,促使评审专家在采购项目的报价评审上客观公正,加强评审现场监督,减小报价的负面作用,避免在报价上的恶意竞争和合谋高价,促使中标、成交价格更趋合理,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需求,节约采购成本。
四是联合国家价格监督部门、工商行政部门,以《价格法》、《政府采购法》、《反对不正当理竞争法》为准绳,齐心协力,严厉打击供应商借助市场支配地位相互串通,进行价格垄断、哄抬物价、操纵市场等行为,根除供应商相互攀比、合伙涨价的侥幸心理,对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囤积居奇、合谋抬价、串标围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公开曝光,真实地体现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的政府采购原则,维护政府采购市场正常秩序,保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