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考上清华大学的王巍从海口龙华公安分局领导手中领过万元奖学金。包括王巍在内的7名考上大学的民警子女共获得了2万元的奖学金,这是龙华警方落实从优待警的一项政策。据介绍,该局以后将每年对考上大学的民警子女按照专科1000元、本科2000元、清华北大1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8月20日《海南日报》)
据该局负责人说,公安民警经常不分昼夜地工作,而忽视了家庭,冷落了孩子。为了使民警的忘我工作得到更大的回报,局里制定了“从优待警十条措施”。为民警子女颁发奖学金,一方面鼓励民警子女努力学习,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民警的经济负担。
应该承认,警察面对的是形形色色的犯罪分子,警察特别是一线警察不能像其他行业那样享受8小时工作制,其职业危险性比较大,工作的确比较辛苦,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忽视家庭、冷落孩子。从保护警察工作积极性与身体健康权利的角度出发,我对从优待警的治警思路是持赞成态度的。但是,笔者认为,从优待警不能突破法律边界与道德边界,不能成为乱设奖项的理由。
就拿警察工作辛苦来说,这是由警察的职业性质决定的,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警察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警察加班加点工作,到底该如何补偿呢?就我的理解,就是严格按劳动法办事,比如保障民警的休假的权利,依法支付加班报酬,等等。警察拿了应得的工资报酬与福利待遇以后,就应该做好分内的工作,根本没有理由再额外拿什么“子女上大学奖”。如果警察工作辛苦,奖励警察子女有理的话,那些背井离乡、居无定所的农民工,他们不辛苦吗?要说职业风险,谁有矿工、窑工危险性大?这些处于弱势地位的边缘人群的子女考上大学,该由谁来给予奖励呢?
现在,公安机关对考上大学的子女进行重奖,固然显示出关爱警察、重视教育的姿态,但是也传递出一个乱设奖项的错误信号。按该奖励逻辑推算下去,那是否意味着,不管什么行业,只要有钱,不管这些钱的来源与用途,都可以可以乱设奖项、乱发奖金呢?你可以为子女上大学设奖,我为何不能巧立名目,想出更具有“创意”的奖励点子呢?如果真是这样,势必会造成奖励项目泛滥,纳税人的钱变成少数人的“合法”小金库。
再说公安机关奖金的来源问题。公安机关不是市场主体,其经费来源无外乎财政拨款、外单位“赞助”、罚没收入。按规定,财政拨款的钱应该有明确的预算项目,专款专用;罚没收入应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找外单位拉赞助也是不合法的。1万元的民警公安部门给警察子女上大学设奖,其实质是在变相提高警察福利,制造特权腐败。
从另一个角度看,我们即使抛开奖励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不谈,这种奖励措施本身也存在逻辑悖论。工作辛苦的是警察,而奖励对象是警察子女。难道那些子女没有考上大学的警察,他们工作就干得比其他人差吗?如此奖励对他们何尝不是一种不公平呢?换言之,如果没有孩子准备参加高考,警察是否可以怠慢工作呢?
这样看来,无论从合法性、合理性,还是逻辑性来讲,公安机关慷国家之概,设立警察子女上大学奖,都是站不住脚的。这种无厘头的乱奖为不仅应该马上叫停,而且上级有关部门应该介入调查。避免乱设奖项之风蔓延。
编辑:张开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