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佰网->文学频道->文化播报
不必妖魔化孙海英
时间:2007-8-22 11:14:05 来源:佰网 作者: 编辑: 【关闭
    近日,以在性问题上发表骇人观点著称的知名学者李银河在她的博客上称,当记者问起演员孙海英对同性恋、双性恋等现象的看法时,孙回答:“什么叫同性恋啊,什么叫双性恋啊?这都不是道德堕落、败坏可以形容的,简直是犯罪!这都是违背人性的,都是犯罪!”
    
  孙的上述言论招致不少谴责,论者大多称其“愚昧”、“没教养”,而李银河对孙的谴责却异常严厉,她说孙的言论使她想到希特勒曾经把同性恋者关进集中营。言下之意非常清楚了:孙海英就相当于希特勒。其实,对同性恋看法并非就能决定一个人愚昧与否,而把孙与希特勒相提并论更毫无根据。
    
  李银河的学问大多从美国学来,她应该知道,至今美国仍有一半以上的人认为同性恋是一种罪(sin),但罪(sin)与罪行(crime)不一样。照我的理解,孙海英是在说同性恋之类东西是一种罪,而不是罪行,孙有权利表达这种观点。再者,即便孙认为同性恋行为是罪行,那也是他个人的观点,而同性恋是否真的是罪行,那要由法律来判定,不是孙可以认定的。其实,在中国,认同孙海英观点的人也不少,有此观点的人都应该分清罪与罪行的区别。
    
  假如孙海英不只是发表有关同性恋的言论,他进而去猛打了某个同性恋者一顿,那他就不是在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而是有违法行为,那就应承担法律责任。类似的,许多美国人认为堕胎是谋杀婴儿,那只是他们的道德判断,而堕胎问题仍需由法律去处置,当有人杀了堕胎医生的时候,反对堕胎的人也都支持对杀堕胎医生的人定罪甚至判死刑。另一方面,那些反对堕胎的人也是通过法律程序去争取实现自己理念的。因此,同性恋是否为罪,是一个道德的判断和言论的表达,应该容忍不同的观点和言论。而对于行为,自然有法律来管。
    
  作为个人权利的提倡者,李银河应该做的是观点上的讨论。孙只是在发表他的个人观点,并没有伤着同性恋者一根头发,而希特勒却在集中营里杀害了600万犹太人,难道李银河不知道吗?如果说孙的言论伤害了一些人的感情,那是可能的,但李银河也应该知道她过去的许多发言也伤害了不少人的感情。生活在一个言论自由的社会,就应承受言论所可能造成的伤害,因为有许多人要说你不爱听的话。(早报美国特约撰稿人袁晓明)
新闻搜索
标题:
  热点信息
“美人靠”上忆江南 思
都市寻梦女人的情殇:女
股市赢家老宋的六堂课:
机关干部在官场和情场中
胖天鹅变身性感瑜伽天后
油画做替身 慈禧太后“
古罗马公共澡堂极豪华
《蒙娜丽莎》草图展出
文革前夕的中国
普拉多博物馆藏艺术珍品
红楼选秀后的冷思考
手斧男孩
潘金莲的发型
其实我不快乐
《解“毒”于丹》
毛氏三兄弟
北京十大赏雪胜地
关于...爱
奥黛丽·赫本经典瞬间
日本随军记者无聊时的拍
  推荐信息
不必妖魔化孙海英
苏州民间工艺“金砖版
保护壁画 莫高窟明年
孤本不孤 两亿元再造
中外学界在北京“研讨
波兰离奇“文字狱”
教育部公布"半糖夫妻
因画马而成忘年交 康
30%日本人有中国血
老兵亲历对越反击战
发表评论 相关信息
用户:
查看评论
留言:
* 请各位网友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