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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现状
5643户双特困户可分批入住廉租房
根据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出台的《2007年解决5643户双特困户住房困难问题工作方案》,今年年底前,2005年在册的5643户双特困户全部可分期分批入住金沙洲新社区和同德小区等地的经济适用房。
据介绍,目前广州享受廉租房的条件是广州市城镇双特困户家庭(本市户口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低保救济家庭、低收入家庭或特困职工家庭),保障方式有三种,分别是:租赁住房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
■专家建议
落实最低收入和低收入区分标准
目前广州并没有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具体区分标准,为此专家建议广州要尽快落实这一具体区分标准,才能真正落实《意见》政策。
■广州现状购买满2年以上可以上市
目前,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尚未收到《意见》文件,因此广州的经济适用房转让仍执行2005年出台的规定:经济适用房凡购买满2年以上可以上市,计算2年的期限是以房产证发证日期为准,交易税费按照商品房税费标准征收,土地出让金按评估价的1%征收。而在2005年前,广州市也是执行经济适用房住满5年才能买卖的规定。
■政策意义
打击经济适用房炒楼现象
目前广州经济适用房业主卖出房子只需付评估价的1%土地出让金,其他卖房费用与普通商品房是一样的。但随着《意见》的执行,经济适用房业主可能会多付不少费用,即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以聚德花园为例,早期经济适用房售价在2000元-3000元/平方米,现在二手房价已经达到5000元-5500元/平方米。一套80平方米单位价差有16万-20万元。如果按照目前的卖楼个人所得税的20%比率征收,费用高达3万-6万元。
业内人士认为,该政策正是为了杜绝市场上的经济适用房炒卖现象,让真正需要居住经济适用房的市民买到房子。
■市民意见
征收土地收益不宜“一刀切”
对于经济适用房转让要征收土地收益费,不少市民都表示赞成,但也有经济适用房业主希望政策要有阶段性,不要一刀切。棠德花园经济适用房业主林小姐说,她的房子是在2002年时候购买的,那时候广州商品房楼价也很低,经济适用房房价每平方米只比商品房便宜几百元,而生活配套成熟度远不如商品房。现在整个广州市的楼价都涨了,同时间买商品房的业主能享受楼价上升的利润,为什么经济适用房业主就不能享受整体楼价上涨带来的利润呢?如果现在对旧经济适用房也同时实行新政策,对他们这些旧有经济适用房业主来说是不公平的。所以,广州不少经济适用房业主希望《意见》新政策能对新旧经济适用房区别对待。
■广州现状多家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获批
今年1月广州“两会”期间,广州市市长张广宁表示广州将放开单位自建房:只要这个单位有土地且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使用规划,即可自行建房分给没有享受实物分房和货币分房的住房困难职工。此言一出,广州市有关部门便收到不少希望能自行建房单位的申请。据悉,目前已获批的单位有广州钢铁集团、广州造船厂、广州铁路集团等多家企业。今年3月,广州首个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金鹤苑小区开出了2050元/平方米的低价,让单位职工购买。
而根据广州市去年9月30日出台的《广州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以下简称《规划》),5年内,部队、中央、省属驻穗单位和本市国有大中型企业单位将利用自有土地自建经济适用房3.76万套,建筑面积300万平方米。其具体计划是:2006年是19万平方米;2007年是76万平方米;2008年是75万平方米;2009年是70万平方米;2010年是60万平方米。
■政策意义单位自建房政策被肯定
韩世同表示,《意见》的出台意味着一直被争议的单位自建房的政策被肯定了。在此之前,在广州重启单位自建房项目时,包括广东省房协和广州市房协都不断炮轰该政策,认为是开历史的倒车,但最终该行为被肯定了。
但是,《意见》对单位自建房进行了不少的限制,这意味着广州之前确定的5年计划中的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面积会有所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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