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投资安排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今年中央1号文件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粮食稳定增产、农业持续增效、农民继续增收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对良种繁育、优势特色种养示范的投资力度,建设一批区域骨干性、示范指导性项目,有效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主要安排良种繁育及加工基地、原原种扩繁、草种繁育基地、园艺产品良种繁育及生产示范基地、畜禽良种繁育、水产品苗种繁育及养殖(含深水网箱养殖)基地、秸秆养畜等7类项目。
一、良种繁育专项
(一)良种繁育及加工基地项目
1.申报品种及区域重点
为加速推进我国种子产业建设步伐,提高优势种子企业的综合实力和竞争能力,200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良种繁育类专项,以水稻、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良种繁育及加工为重点,同时兼顾棉花和杂粮作物良种繁育,通过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主要粮食作物的良种供应能力,确保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拟在北京、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甘肃、宁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选建。
每省限申报1个项目。
2.申报单位条件
(1)申报单位须为政企分开、具有良种育繁销一体化经营机制的种子企业,种业五十强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已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
(2)注册资本在3000万元(含)以上,资产结构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A级以上)和较强的自筹资金配套能力。
(3)具有专门的科研育种机构和较强的技术力量,拥有拟繁育推广品种的自主知识产权或生产经营权、并经国家级或省级品种审定通过。
(4)近三年生产经营中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能带动周边区域种业发展和种子市场规范管理,未发生假劣种子坑农害农事件。
(5)拥有50-100亩的试验用地和稳定的种子生产基地。
(6)2001-2005年期间未承担过本专项的建设任务。
3.建设内容和投资控制规模
(1)土建工程:种子加工厂房、种子储藏库、低温低湿库、晒场、育种实验室、种子检验室、网室、暂存仓、种子晾晒棚、温室(棚)等。
(2)田间工程:育种试验地、引种试验地、展示田及育苗中心的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渠系、防护林网、田间道路建设等。
(3)辅助设施:围墙、输变电线路、电增容、地中衡等。
(4)仪器设备:种子加工生产线(加工能力不低于5吨/小时)、质检设备、烘干设备、脱粒设备、精选分级设备、包衣设备、计量包装设备、农机具等。
具体建设内容参见2005年度该专项任务投资计划表。
项目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选择上述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控制在600-10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全部无偿使用)规模应控制在300万元以内,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中央财政资金的50%(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直属垦区为100%),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比例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调整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的通知》(财发[2004]2号)执行。
4.申报材料的基本要求
(1)省级农业主管部门与省财政、农业综合开发部门联合上报的计划文件。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6份。原则要求委托有农业资质的工程设计(咨询)单位编制,或由项目建管单位组织有关专业技术和工程技术人员共同编写,并达到相应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