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郑州一名无业游民,以帮舅舅购车为名诈骗其45万元。经巩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5月6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该骗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今年40岁的王某家住郑州市金水区,此前曾被判刑,刑满释放后,2006年7月23日,王某以谎言博得在巩义市的远房舅舅刘某的信任,以帮其购车为名,收取刘某22万元,后向刘提供一辆轿车。刘某通过查询,发现该车手续不全,遂要求退车,被王拒绝,王提出可以更换一辆车,并承诺有合法手续。刘某看在亲戚的面子上,就又给王23万元。王某在购得车后既未把车交付刘某,也不退款,刘某多次联系,王以种种借口不与其见面。刘某无奈报警,王某落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