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运动员”李娟涉嫌诈骗一案又有了新的进展。昨日,受骗人小邓告诉本报记者,李娟已于11月30日下午被成华区检察院正式批准逮捕。小邓及其家人同时表示,他们将考虑提起刑事附带民事的诉讼,从而挽回自己的损失。
据介绍,在过去一个月里,圣灯寺派出所负责本案的金警官、薛警官以及贾警官3人多次提审李娟,对其涉嫌犯罪的具体事实进行了认真取证。目前,警方已基本确认了李娟涉嫌诈骗14万多元的事实,而且追回了其用非法所得购买的一台笔记本电脑。而为了尽可能维护被害人的利益,圣灯寺派出所的警官接下来将继续围绕李娟的一些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小邓及其家人对于警方的工作表示感谢,并表示将考虑以刑事附带民事的方式起诉李娟,追讨被骗的8万8千多元。
10月下旬,因怀疑在网上被一名“女运动员”诈骗,今年7月才研究生毕业的小邓来到本报体育部求助。通过本报记者的深入调查,在短时间内便戳穿了“女运动员”李娟的骗局,并配合警方将李娟当场抓获。随后警方经过通宵审讯,不仅弄清了李娟在半年多时间内从小邓处骗走8万8千多元现金的事实,而且查实了李娟利用几乎同样手法从成都一家医药公司的副总经理那里骗走5万6千余元的基本事实。
圣灯寺派出所的警官还特别提醒:李娟的骗钱的手法应该说并不高明(高明新闻,高明说吧),之所以能轻松得手,就是因为她不仅利用了人们对于对于运动员群体的不了解,而且利用了人们对于部分运动员境遇的同情心。要避免类似骗局再次得逞,当人们有心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运动员或者其他人群时,最好的方法是通过公开并合法、合适的渠道来进行,而不是轻信网上或者某个人的只言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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