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口捏造事实,谎称家中“门路”宽广,多次实施诈骗。近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因犯诈骗罪被贺兰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经查,2005年7月18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谎称自己是宁夏回族自治区某位领导的亲戚,骗得受害人李某的信任后,向李某索要了8000元钱承诺帮其办理宅基地手续和户口。但事后,李某某并未给李某办理宅基地手续和户口,且拒绝退还款项。2006年2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谎称其舅舅在兰州军区后勤部工作,有库存8000套迷彩服,准备以每套15元的价格出售,让受害人杨某某交上5000元定金来提货。杨某某信以为真后,回家凑了3500元钱交给了李某某。事后,李某某以各种理由推托,并拒绝给杨某某退款。2006年11月3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银川市找到收购电脑的杜某某,编造贺兰县南梁台子某小学要出售旧电脑的事情,把杜某某骗到家中,收取了1000元的定金。随后,李某某称前去帮杜某某办事携带现金离开,而杜某某等了一天始终不见其踪影。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自认聪明过人,先后三次设计骗局,骗得受害人现金1万余元,最终李某某为了自己的小聪明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